赴 新 加 坡 商 务 签 证 申 请 须 知
一. 赴新加坡商务的客人请务必提供如下资料 :
1. 半年以上有效期的五年因私护照(户口所在地办理),并请您务必在护照后面签字,及近期二寸同一底片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4张。
2. 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已经退休,请您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3. 单位的在职证明,说明职务及任期、收入(包括奖金)、准假期和保留申请人回国后的工作并盖有公章(信函纸的右下角)公司信函纸出示证明。
4.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 由新加坡公司用英文填写完整的介绍信(即V39A表格)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必须注有新加坡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6. 由新加坡注册签发的填写完整的V52表格原件一份,需注明申请者所在公司名称及访问目的和日期。
7. 申请人需要提供由新加坡商业注册局出具的新加坡公司的最新商业注册简况的打印件,并且该简况内容的打印日期据递交日期不得超过6个月。
8. 如本人不能亲自前往使馆申请签证,则需出具委托书,需注明被委托人的姓
名及身份证号码(中英文均可)
* 所有复印件均须采用A4纸一式二份
★注:关于签证
如果新加坡签证出现拒签情况,我公司不退签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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